黄山金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平方米材料表面处理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文章来源: 点击量:1892 时间:2018-04-12
黄山金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了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年产1000万平方米材料表面处理项目变更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的要求,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该项目,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决策,现就该项目的主要信息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平方米材料表面处理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
工程概况:本项目选址位于黄山市歙县循环经济园区纬一路,主要从事材料表面处理,是黄山市政府在歙县循环经济园区设立的市内唯一一个材料表面处理集中区,以满足我市汽摩配、机械、电子等产业发展的配套需要。
本项目已于2013年1月31日经黄山市环保局以环建函[2013]20号文进行了批复。项目在实际建设经营过程中,因黄山市表面处理的需求、产能以及招商引资的实际情况,部分镀种较原环评发生了变化,2016年8月向市环保局申请环评变更。2016年10月,市环保局以“黄环函[2016]322号”对项目变更报告出具了审查意见,同意项目变更。
现根据建设需要,在总产能和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项目电镀线种类、平面布局等进行了调整,现将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电镀加工过程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铬酸雾等废气,以及喷涂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等。
2、废水
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电镀表面处理处理产生的各类废水。
3、固体废弃物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电镀过程产生的废槽液、废槽渣等、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以及生活垃圾。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加工设备、风机等噪声设备。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酸性废气收集后,经酸性废气洗涤塔,用稀碱液进行喷淋吸收处理;氰化氢废气采用喷淋塔吸收氧化法进行处理;铬酸雾废气经凝聚回收+喷淋处理,各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喷塑工序采用布袋除尘处理,项目产生的VOCs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各污染物排放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各类生产废水经管道分别输送到厂区内污水处理站,根据各类废水的性质,采用不同的预处理工艺后,再进入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中水回用于生产工序,其它污染物指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标准后排入丰乐河。
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来自于各类设备、风机等。经过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的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厂内危废临时贮存设施暂存后统一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黄山金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万平方米/年材料表面处理项目变更,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建设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种污染物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均能达标稳定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环境质量原有的功能级别;变更前后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确保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来看项目变更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如何?②您认为当地环境污染表现在哪方面?③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你能接受吗?④您项目采取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有何建议?⑤该项目建成后对生活质量的影响表现为哪方面?⑥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山金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总
联系电话:13515597703
评价机构: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奚工、夏工
联系电话:0551-6556153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黄山金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